上次小寰帶大家
聊到外國人來華工作簽證的
申請條件、材料和流程
想必大家對工簽的申請
也有個大致的了解
那么今天
我就繼續(xù)帶大家看看外籍人才在華有什么
個稅優(yōu)惠政策
根據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2018年12月22日公布的《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及《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本文為你解讀自2019年1月起,新稅法下外籍員工在工資、薪金中個人所得稅政策的變化。
外籍納稅人義務的判定
備注:稅法上所稱“住所”是一個特定概念,在境內有住所的個人,是指因戶籍、家庭、經濟利益關系而在境內習慣性居住的個人。習慣性居住是判定納稅人是居民個人還是非居民個人的一個法律意義上的標準,并不是指實際的居住地或者在某一個特定時期內的居住地。對于因學習、工作、探親、旅游等原因而在境外居住,在這些原因消除后仍然回到中國境內居住的個人,則中國為該納稅人的習慣性居住地,即該個人屬于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對于因學習、工作、探親、旅游等原因而在境外居住,待上述原因消除后該境外個人仍然回到境外居住的,其習慣性居住地不在境內,即使該境外個人在境內購買住房,也不會被認定為境內有住所的個人。
外籍人才的“六年法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實施條例》
第四條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個人,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183天的年度連續(xù)不滿六年的,經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其來源于中國境外且由境外單位或者個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繳納個人所得稅;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183天的任一年度中有一次離境超過30天的,其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183天的年度的連續(xù)年限重新起算。
第五條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個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不超過90天的,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該雇主在中國境內的機構、場所負擔的部分,免予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稅起征點
2018年8月31日,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通過,起征點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實施最新起征點和稅率。
外籍人才個稅計算-----“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性所得
納稅征管方式:
1. 累計預扣法
2. 扣繳義務人按月預扣預繳
3. 納稅人年終匯算清繳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全年收入額-全年免征額-全年專項扣除/全年外籍人免稅補貼-全年其他扣除
另外:關于外籍個人有關津貼的政策
1.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外籍個人符合居民個人條件的,可以選擇享受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也可以選擇享受住房補貼、語言訓練費、子女教育費等津補貼免稅優(yōu)惠政策,但不得同時享受。外籍個人一經選擇,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變更。
2.自2022年1月1日起,外籍個人不再享受住房補貼、語言訓練費、子女教育費津補貼免稅優(yōu)惠政策,應按規(guī)定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3.上述可以享受免稅優(yōu)惠的外籍個人津貼包括:
(1)外籍個人以非現金形式或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住房補貼、伙食補貼、搬遷費、洗衣費。外籍個人按合理標準取得的境內、外出差補貼。外籍個人取得的探親費、語言訓練費、子女教育費等,經當地稅務機關審核批準為合理的部分。
可以享受免征個人所得稅優(yōu)惠的探親費,僅限于外籍個人在我國的受雇地與其家庭所在地(包括配偶或父母居住地)之間搭乘交通工具,且每年不超過2次的費用。
(2)受雇于我國境內企業(yè)的外籍個人(不包括香港澳門居民個人),因家庭等原因居住在香港、澳門,每個工作日往返于內地與香港、澳門等地區(qū),由此境內企業(yè)(包括其關聯企業(yè))給予在香港或澳門住房、伙食、洗衣、搬遷等非現金形式或實報實銷形式的補貼,凡能提供有效憑證且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認的。
(3)受雇于我國境內企業(yè)的外籍個人(不包括香港澳門居民個人)就其在香港或澳門進行語言培訓、子女教育而取得的費用補貼,凡能提供有效支出憑證等材料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認為合理的部分。
外籍人才個稅計算-“非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性所得
非居民個人綜合所得沿用分類分項、按月 按次 代扣代繳方式,不辦理年終匯算清繳。
工資薪金月度應納稅所得額=月度實際收入額-個稅免征額
全年一次性獎金個稅籌劃
(一)股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所附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簡稱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納稅。
(二)計算公式: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三)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例子:小張2018年入職,于2019年全年從雇主處取得薪金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為人民幣150000元(已扣除所有可扣除項)。2019年12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50000元。下表將全年一次性獎金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和并入當年綜合所得產生的應納稅額做比較。
結論:不并入綜合所得稅更省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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