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團聚類護照(Q 簽證)不可以在中國打工。
外國人在中國工作,必須申請工作類簽證。團聚類居留許可的目的是允許外籍家庭成員與中國公民或在中國永久居留的外國人團聚,而不是用于工作。
如果持團聚類簽證入境的外籍人員已有國內(nèi)公司聘用,可以嘗試在境內(nèi)申請工作證。具體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區(qū)和政策而有所不同。
需要注意的是,未獲得工作許可證和工作類居留許可的外國人在中國工作屬于非法就業(yè),會面臨相應的法律后果。通常的處罰包括罰款和拘留,嚴重的可能會被遣送出境。同時,介紹外國人非法就業(yè)的人將面臨罰款,非法用工的單位也將被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及有關規(guī)定,符合相關條件的外國人可以申請在中國永久居留。適用對象主要包括符合一定條件在中國任職工作、直接投資的外國人,對中國有重大突出貢獻或國家特別需要的外國人,以及對于夫妻團聚、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老年人投靠親屬等家庭團聚事由、符合一定條件的外國人。取得在華永久居留資格并非外國人在華合法長期居留的唯一途徑,外國人也可持護照及有效停居留證件在華合法工作生活,依法享有相關權益并履行相關義務。中國公民的外籍家屬可以辦理探親、團聚類簽證證件在華合法停居留,在華工作就業(yè)的,則需要辦理工作許可和工作類居留證件。
如果外籍人士計劃在中國工作,應按照規(guī)定申請工作許可和工作類居留證件,以確保在中國的工作是合法合規(gu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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